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不能就建设工程造价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是( )。
下列选项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不能就建设工程造价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是( )。
admin
2022-10-18
61
问题
下列选项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不能就建设工程造价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是( )。
选项
A、购置商品房并已支付价款的消费者
B、建设工程抵押权
C、建设工程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材料款
D、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为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之规定。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较大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1)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可见,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2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出质给甲之后,又将该辆汽车先后抵押给乙、丙,分别担保40万元、40万元、20万元。其中,应乙要求,李某于抵押合同签订当日为乙办理抵押登记。此后,李某无力清偿上述款项,甲、乙、丙三人拍卖该辆汽车仅得价款80万元。关于甲、乙、丙三人的受偿顺
李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先后抵押给甲、乙,而后出质给丙,分别担保40万元、40万元、20万元。其中,应乙要求,李某于抵押合同签订当日为乙办理抵押登记。此后,李某无力清偿上述款项。甲、乙、丙三人拍卖该辆汽车仅得价款80万元。关于甲、乙、丙三人的受偿顺序,下列说法
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与乙,乙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此后,乙在支付5期价款后不再支付。现在,在尚未支付的5期价款中,3期价款已经到期,2期价款尚未到期。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且说明理由:如果甲、乙约定当
在货运合同中,如果所运输的财产灭失,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甲与乙公司订立客运合同,运输途中,由于路况复杂有所颠簸,甲的膝盖磕伤、手机摔坏,其所托运的财物也损毁部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有一件古董亟需出售,于是委托乙寄售行出售,仅约定出售价格为45万元,其他事项未作约定。此后,乙寄售行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乙将古董出售给丙,价款50万元。但是,乙交付古董之后,丙迟迟未支付价款。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
(2016年真题)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简述奖惩制度的目的。
具有化湿行气、理气安胎功效的药物是
A.进行性贫血B.皮肤、鼻腔等处发生坏死性溃疡C.皮肤、黏膜出血D.频繁性呕吐E.胸骨压痛血小板减少可出现的临床表现是()
关于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原因,不包括
虽然设计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是在设计阶段进行,但它也会涉及( )。
期货交易所开市前,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 )规定或者约定最低余额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禁止其开仓。
以下不是期货交易所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批准机构的有()。
企业在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上面临的风险包括()。[2012年5月真题]
软件是指
A、Thewoman’ssourceofinformationisreliable.B、Hedidn’tenjoytakinghistorywithDr.Parker.C、HethoughtDr.Parker’st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