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

admin2016-01-15  34

问题 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    )

选项 A、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宁波市或温州市的法院起诉

答案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46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合同纠纷中被告住所地(宁波市)与合同履行地(温州市)皆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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