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关于导游人员的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admin2012-01-30  36

问题 《四川省旅游条例》关于导游人员的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选项

答案(1)导游人员应当参加国家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资格考试合格的,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2)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应当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方可申请领取导游证。未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方可申请领取导游证。 (3)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的导游,由导游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培训和推荐。旅行社决定聘用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聘用期限和服务报酬等内容。 (4)导游人员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聘用方明确工资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约定业务促销费用提成比例的,应当由旅行社支付。 (5)导游人员应当按照旅游合同和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团队运行计划。 (6)导游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审核并遵守相关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4q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