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二第73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32

问题 (2016年卷二第73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应当提出抗诉
D、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应当提出抗诉

答案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行政诉讼法》第9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检察院抗诉涉及法院和检察院两大系统之间的关系,因此有诸多的限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里级别最高的,有权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行政级别高于下级人民法院,故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要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那就需要绕一大圈,如昆山市检察院要对昆山市法院的判决作提起抗诉,昆山市检察院就需要去找上级苏州市检察院,由苏州市检察院下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B、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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