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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韩某原户籍所在地为甲地,半年前将户口迁往乙地,后韩某因故未落户,因违反买卖合同约定未交付货物被起诉。合同约定于丙地交付,原告住所地为丁地,本案的管辖法院( )。
韩某原户籍所在地为甲地,半年前将户口迁往乙地,后韩某因故未落户,因违反买卖合同约定未交付货物被起诉。合同约定于丙地交付,原告住所地为丁地,本案的管辖法院( )。
admin
2009-01-14
29
问题
韩某原户籍所在地为甲地,半年前将户口迁往乙地,后韩某因故未落户,因违反买卖合同约定未交付货物被起诉。合同约定于丙地交付,原告住所地为丁地,本案的管辖法院( )。
选项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答案
1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依照《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韩某虽从甲地迁往乙地,但未落户,其户籍所在地仍在甲地。故本题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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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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