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对某企业进行破产的申请,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3-01-11  29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对某企业进行破产的申请,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C、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中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D、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开始计息

答案ABC

解析 A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45条的规定;C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50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的规定。B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49条的规定。D选项违反了《企业破产法》第46条的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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