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2010年卷二80题,多选)

admin2017-11-28  33

问题 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2010年卷二80题,多选)

选项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
C、甲省政府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C

解析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较大的市的政府规章,根据该条第1款,A项应选,根据该条第2款,C项应选。
    国务院法制办,根据该条第1款,对规章仅享有“研究处理”职责,但不是“接受审查规章建议”的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各种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但不监督规章,故也不负责审查规章,故B、D项均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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