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粱某送其回家,粱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粱某送其回家,粱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2-12-22
28
问题
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粱某送其回家,粱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
1,8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梁某拾到钱包后见里面有5000元现金,将其隐匿,构成盗窃罪,而不构成侵占罪,故A项正确,B项错误。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实行其应当实行且能够实行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不履行义务造成7危害结果。本题中,梁某对强某不负有履行义务,因此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1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刑期计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个?()
赔偿义务机关有下述哪些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关于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关于万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处理,请判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刘某(17岁)与华某(17岁)系玉峰中学初二学生,2005年5月23日,刘某由于看华某不顺眼,便邀约本班同学张某殴打华某。当晚20时许,刘某及张某在学校教学楼二楼厕所处拦住华某,并用脚踢打华某,同时,刘某用事先购买的水果刀将华某左腰部刺伤。华某的损伤经鉴定
公民张某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在复议决定作出后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向上级请示为由7日内未予答复,则该公民可()。
甲欠他人钱财未偿还被起诉,因此法院依法将其价值九万元的汽车扣押,并停放在法院院内。甲担心案件久拖不决,同时又需要使用汽车,便产生了把车弄回来的想法。某晚,甲潜入法院院内,用备用钥匙打开车门,将车开走。法院工作人员发现汽车丢失后询问甲是不是已经取回,甲矢口否
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大众社会的特征不包括
控制疟疾发作的最佳药物是
苯丙酮尿症的遗传方式是
以下管线属于压力管线的是()。
施工承包企业按照( ),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以下关于绩效标准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说:“物质不生不灭。”乙说:“任何物质都有生有灭。”对于二者的观点,正确的判断是()。
2016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8777万人,比上年年末增加2943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征缴收入27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0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年末
关于嵌入式处理器内核说法错误的是()。
A—draftB—GovernmentBillC—lawenforcementD—clauseE—legisl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