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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杀害乙后将乙尸解并包装好,骗外地打工者丙说袋里装的是毒品,因害怕被查获,让其从A县运到B县扔进某条河中,并付给其1000元钱。丙将包裹运送到B县后,瞬间萌发了不扔而将这袋毒品卖掉的想法,遂将该包裹寄存在一位朋友家。后尸体腐烂案发。对于丙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
甲杀害乙后将乙尸解并包装好,骗外地打工者丙说袋里装的是毒品,因害怕被查获,让其从A县运到B县扔进某条河中,并付给其1000元钱。丙将包裹运送到B县后,瞬间萌发了不扔而将这袋毒品卖掉的想法,遂将该包裹寄存在一位朋友家。后尸体腐烂案发。对于丙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
admin
2009-04-23
46
问题
甲杀害乙后将乙尸解并包装好,骗外地打工者丙说袋里装的是毒品,因害怕被查获,让其从A县运到B县扔进某条河中,并付给其1000元钱。丙将包裹运送到B县后,瞬间萌发了不扔而将这袋毒品卖掉的想法,遂将该包裹寄存在一位朋友家。后尸体腐烂案发。对于丙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
选项
A、丙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
B、丙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
2,4,8
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为对象认识错误的处理。如果丙知道包裹里装的是尸体,仍帮助甲运输,则构成《刑法》第307条规定的帮助毁灭证据罪。在丙认为包裹里装的是毒品的情况下帮助甲运输,而实际上运输的却是尸体,出现了主客观不一致的情形。犯罪的构成需要主客观相统一,既不能仅仅按照主观方面来定罪,又不能纯粹按照客观方面来定罪,而要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丙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注意,这里是运输毒品的故意,而不是贩卖毒品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客观上也实施了运输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其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运输毒品罪。同样,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丙后来产生卖掉“毒品”的意图,但并未开始进行任何贩卖活动,况且,甲运输“毒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不可以再对该行为以贩卖毒品罪进行处罚,否则就是一行为二罚。故本题应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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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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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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