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遇有( )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admin2019-11-15  32

问题 人民警察遇有(      )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选项 A、怀孕妇女使用匕首进行抢劫
B、抢夺财物后逃人商场
C、犯罪分子带着抢来的枪支夺路逃走
D、6名犯罪分子对金店进行了抢劫

答案A,B

解析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0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根据第1项,对使用匕首实施暴力犯罪的怀孕妇女不得使用武器,A项当选。根据第2项,商场为群众聚集的场所,不得使用武器,B项当选。C项犯罪分子带着枪支夺路逃走,属于第9条第14项的“携带枪支逃跑”;D项6名犯罪分子对金店进行了抢劫,属于第9条第8项的“结伙抢劫”;这两种情形都具有现实危险性,属于可以使用武器的紧急情形,因而可以使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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