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一家手机生产厂家欲通过合并其他同类生产企业来扩大实力,因其合并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于是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禁止合并的决定。该厂家对这一决定不服,应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admin2013-01-11  39

问题 某地一家手机生产厂家欲通过合并其他同类生产企业来扩大实力,因其合并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于是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禁止合并的决定。该厂家对这一决定不服,应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选项 A、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决定是终局裁决,不可再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解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53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决定是根据第28条作出的,因此对该决定不服,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本题A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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