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1-07-05
20
问题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C
解析
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派遣单位应当就其克扣工资行为负举证责任,A正确。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小额仲裁对用人单位一裁终局,500元的争议显然属于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小额仲裁,对用人单位一裁终局,用人单位无权向法院起诉。B错误。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甲区系用人单位所在地,乙区为劳动合同履行地,甲区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可以管辖,C正确。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派遣单位造成劳动者损害的,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一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r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10月10日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600万元。甲公司没有上诉,也没有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受理后查明:甲公司现存账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但甲公司拥有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
电子公司因个体工商户张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向其支付18万元货款的义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存款,并查封了其库存货物。人民法院采取上述执行措施后,电线厂持其他人民法院制作的8万元的调解书,无线电厂持其他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担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原告甲在被告超市电梯上摔伤时,证人乙正好在现场,其所述证言,分清了本案当事人的责任,该证言属于()。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原告黄华出差常住被告李柯工作的旅馆,因而关系密切。2008年6月20日,当原告又出差住宿时,被告请原告到家吃饭并向原告提出借5000元买车用。第二天,原告借给被告人民币5000元,被告为原告留下借据。2008年11月,原告在向被告人索要欠款时,被告讲只能用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A.缩宫素B.丙酸睾酮C.垂体后叶素D.呋塞米E.雌二醇后备母猪,10月龄,未见发情,应选用的催情药物是
下列描述中,对肺结核的描述,正确的是
患者,女,畏光、发热和呕吐,入院时血液学检查示轻度淋巴细胞减少,C反应蛋白和白细胞计数正常。白细胞计数增多常见于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主要有()。
将现金存入银行应编制()。
单层工业厂房的结构组成一般分为( )结构。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管理费用”科目,相关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如图4,该画面中左五站立的人物是()。
阅读下面材料,并回答问题:材料1:一天,三岁的萨米走进幼儿园的积木区小组。“那是我们的指挥塔”,他指着一个书架的角落对万斯和琳内特说:“开始倒数”,萨米发出命令。他用一个小的木制积木假装对讲机,并对着它讲“5,6,2,4,1,发射!”琳内特让一个
Themostcrucialway,however,ofimprovingthelabourcoststructureatSAH(SydneyAirportHotel)wastofindbetter,more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