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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真题)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2013年真题)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admin
2018-06-12
50
问题
(2013年真题)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选项
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C、乙享有抵押权
D、丙享有抵押权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二节中的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设立,除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外,还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我国现行法对抵押登记分别实行登记设立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以不动产、不动产权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采取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属于以不动产为抵押权的客体,故必须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甲乙之间的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故乙的抵押权未成立,乙不可能享有抵押权。C选项错误。相反,后来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即享有抵押权。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甲、乙之间与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均成立。故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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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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