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的有( )。

admin2017-04-19  43

问题 下列不属于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的有(    )。

选项 A、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
B、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C、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D、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E、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答案B,C,D,E

解析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①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②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③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④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⑤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A选项属于金融凭证诈骗罪。
故本题选BCDE。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6L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