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

admin2017-06-13  23

问题 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2013年试卷一第17题)

选项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答案B

解析 清末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断发展,诸法合体的立法体系无法维系,加上外敌入侵、国本危急,统治者急需通过变法修律以改变局面,《大清民律草案》即在此种环境下产生。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为“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其表层意指,借鉴西方的法律制度,吸取其中法理之精华,依托本土,使其适合中国国情,以达到增强国力、巩固统治的目的。
    在基本思路中,前两项的作用在于实现后两项。即:注重和引进“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与“最精确之法理”的目的在于“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以“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将西方先进法律制度视为修律的手段——为“用”,将中国封建制度视为修律根本——为“体”,引入西学,以辅助和巩固作为国之根本的封建政治制度与封建社会秩序。所以修律的基本思路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A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正确,当选。
    虽然修律只是对封建法律制度进行改良,未触及本质,但是由“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可知。修律注重对西方法治理念的吸收,并有限度地引进西方的民法理论、制度、原则,并非完全“排斥法治”。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的修律思路说明,引入西学的前提是该理论可以适用于中国社会,编纂过程要依托本土,重视本国封建传统法律习俗和制度,而非“抛弃传统、尽采西说”。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x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