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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律师事务所通过所谓给予“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方式以招揽更多的业务,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B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揽走,B律师事务所对A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举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A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
A律师事务所通过所谓给予“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方式以招揽更多的业务,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B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揽走,B律师事务所对A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举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A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
admin
2016-01-15
27
问题
A律师事务所通过所谓给予“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方式以招揽更多的业务,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B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揽走,B律师事务所对A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举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A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A律师事务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A律师事务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决定撤销对A律师事务所的原处罚,改为责令其停业整顿。A律师事务所对改变后的行为仍然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于A律师事务所对原行政行为所提出的诉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B、对于A律师事务所对原行政行为所提出的诉讼,原告不撤诉的,应当继续审理
C、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D、A律师事务所对改变后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C,D
解析
《行诉解释》第50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B正确,A错误,D也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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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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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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