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是Y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Q食品公司的员工,在201 5年1月9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7级伤残。常某要求Y劳务派遣公司、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

admin2019-05-17  53

问题 常某是Y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Q食品公司的员工,在201 5年1月9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7级伤残。常某要求Y劳务派遣公司、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拒绝了常某的要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选项 A、Y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而Q食品公司则属于用工单位
B、常某的社会保险应由其用人单位Y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
C、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Y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D、Q食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而形成的一种用工形式。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33条也规定,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故A、B、C、D四项说法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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