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常某是Y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Q食品公司的员工,在201 5年1月9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7级伤残。常某要求Y劳务派遣公司、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
常某是Y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Q食品公司的员工,在201 5年1月9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7级伤残。常某要求Y劳务派遣公司、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
admin
2019-05-17
47
问题
常某是Y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Q食品公司的员工,在201 5年1月9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7级伤残。常某要求Y劳务派遣公司、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拒绝了常某的要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选项
A、Y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而Q食品公司则属于用工单位
B、常某的社会保险应由其用人单位Y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
C、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Y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D、Q食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而形成的一种用工形式。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33条也规定,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故A、B、C、D四项说法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3j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劳动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劳动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汇票中,我国《票据法》无相应规定的是()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的到期日的形式有()
根据我国票据法,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1996年5月20日,A公司为支付设备款向某进出口公司签发面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为B银行,汇票的到期日为1996年11月20日。同年8月10日,进出口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商场购买办公设备,转让时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后商场将汇票质押给C银行申
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哪一项表述正确?()
暴力取证罪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故意犯罪形态的存在范围。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共同犯罪形式的分类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有
随机试题
前置胎盘患者产后易发出血的原因是( )。
作用时间最长的H1受体阻断药用于失眠的H1受体阻断药是
B细胞表面特有的标志是
下列情况标书中,可能有效的是()。
下列关于基坑开挖作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发行人必须在成交(即收到股款)后的规定日期内,交付所售出的股份(即交收);否则,发行人应负违约责任。()
在R&D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是项目生命周期中时间最长、完成的工作量最大、资源消耗最多的阶段。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撤销时开始无效。()
Theengineersaresobusythattheyhavezerotimeforoutdoorsportsactivities,______theyhavetheinterest.
Whatdoactivistsworryabout?Accordingtothepassage,people’sattitudetowardthecureofAIDSi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