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7题)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7题)
admin
2012-11-11
26
问题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7题)
选项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以甲可另行起诉
答案
C
解析
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确认或者改变某种法律关系以及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诉具有三要素,具体包括:诉的主体、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即当事人,本案中的主体始终是甲为原告乙为被告而没有变更;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法院裁判的对象。本案中的诉讼标的一直都是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没有变更;诉的理由,即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本案中的事实依据是乙拖欠甲房租不付的事实,法律依据是《合同法》规定的债务人的合同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均没有变更。
由此可知,本案中诉的主体、诉的标的及诉的理由都没有变更。所以本案中只有一个诉而没有新的诉讼,关于合并审理的情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由于本题中没有新的诉讼,选项A将甲增加房租的要求作为新的诉讼合并审理的做法错误。因此,选项A错误。
通过选项A中对诉讼标的的分析可知,本案中的诉讼标的一直都是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没有变更,所以选项B将甲增加房租的要求作为诉讼标的的变更而另案审理的做法错误。因此,选项B错误。
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基于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具体实体要求。本题中,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的要求是基于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属于诉讼请求的增加,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而不是不予受理。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t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
案情:某省盐业公司从外省盐厂购进300吨工业盐运回本地,当地市盐务管理局认为购进工业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对该批工业盐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送达该公司。其后,市盐务管理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定该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形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厢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
【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
【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
周某、赵某和贾某因涉嫌强奸、抢劫(共同犯罪),程某因涉嫌包庇贾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周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对周某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
2016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被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组成
随机试题
A.中间宿主B.终宿主C.保虫宿主D.转续宿主E.暂住宿主寄生虫的成虫或有性生殖阶段寄生的宿主的是
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病程持续1年余,有对称性多关节肿痛。未经治疗,血、尿、便及肝肾功能检查正常。首选方案是
胃食管反流病治疗措施不包括()
在计量法规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属于___________。
对项目的成功负有主要的责任,并在项目全过程的每一阶段扮演管理主角的是()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
聚合釜属于石油化工设备的()。
拟对某一住宅项目进行功能评价,经评价人员分析,大家一致认为住宅功能分为适用、安全、美观和其他四方面功能,分别用F1—F4表示。就适用功能而言,又可以具体分为平面布局、空间布置、采光通风和层高层数等项指标,分别用F11—F14表示;就安全功能而言,可以具体分
关于利率期限结构的理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2015年,著名插画家刘某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为甲公司主办的插画展设计卡通形象。由于刘某与甲公司老总私交不错,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了设计酬劳,没有订立委托合同。在插画展开幕前3个月,刘某如期交付了卡通形象的设计手稿,右下角有刘某的署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