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甲、张乙、张丙三亲弟兄,共同继承父母留在麻阳县的18间房屋。3年后,张乙和张丙一同去景河县工作。2002年张甲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在凤凰县的张甲之子张毛将此18间房屋卖给家住麻东县的黎丁。不久,张丙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回答
张甲、张乙、张丙三亲弟兄,共同继承父母留在麻阳县的18间房屋。3年后,张乙和张丙一同去景河县工作。2002年张甲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在凤凰县的张甲之子张毛将此18间房屋卖给家住麻东县的黎丁。不久,张丙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回答
admin
2016-05-05
27
问题
张甲、张乙、张丙三亲弟兄,共同继承父母留在麻阳县的18间房屋。3年后,张乙和张丙一同去景河县工作。2002年张甲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在凤凰县的张甲之子张毛将此18间房屋卖给家住麻东县的黎丁。不久,张丙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回答下列问题:
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
选项
A、麻阳县人民法院
B、景河县人民法院
C、凤凰县人民法院
D、麻东县人民法院
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n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允诺,并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
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04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
甲委托乙将一批西瓜从江苏省运往上海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西瓜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西瓜)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西瓜被淋湿腐烂,乙对此如何承担责任?()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该外资企业的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进行仲裁的过程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即冻结乙公司在银行的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采取下列哪些处理办法是不正确的?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OOO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需要DNA连接酶发挥接合缺口作用的反应过程是
贵金属基底冠喷砂常用材料是A.40目的金刚砂B.80目的金刚砂C.40目的氧化铝砂D.80目的氧化馅砂E.40目的石英砂
工程师对已经同意承包人隐蔽的工程部位施工质量产生怀疑后,要求承包人进行剥露后的重新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修复后再次覆盖。此项事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增加的施工成本和延误的工期处理应是(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有()。
通货紧缩的危害有()。
下列关于《英烈法》对弘扬传承英雄烈士精神的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垄断是完全竞争的反面,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三大要素不可缺少:a、只有一家企业生产和销售一种商品;b、这种商品无相近替代物;c、其他企业进入该行业困难,或者根本不可能进入。a条件无疑是前提,否定它的存在,就可能出现竞争;我们之所以强调垄断下的商品无相近替代物,
已知字符T的ASCⅡ码值的十进制表示为84。如果将最高位设置为奇校验位,则字符M的ASCⅡ码值设置奇效验位后,它的二进制表示为(9)。
下面有关FTP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