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09-04-14  38

问题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业主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B、业主不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C、业主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在总面积中所占的比例分担

答案1,2,4

解析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共用部分享有共有权,A项错误。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据此,业主的共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密切相伴,不能分离,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必然转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业主不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BC错误。第80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因此D项正确,不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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