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admin
2019-01-17
30
问题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选项
A、自动解除
B、自始无效
C、继续有效
D、不生效
答案
C
解析
所谓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因此C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6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案例分析59)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
(2013年单选15)甲收受乙公司50万元现金后,请求在某市交通局当处长的堂兄丙“帮助”乙公司承包某工程。丙遂利用职权,违规操作,帮助乙公司承包了该工程。甲的行为()。
(2013年单选9)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剐倒了路边的赵某。甲从后视镜中看见赵某被拖挂在车后,但为了逃避责任继续行驶,致赵某被拖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0年单选9)甲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上与售票员发生争执,气愤之下举起随身携带的铁锤猛砸汽车车窗,致车窗玻璃破碎、车窗变形,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2015年单选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1年法条分析5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
(2011年单选33)根据法律规定,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是()
随机试题
使用调解方法解决国际商务争端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但不包括
肺炎链球菌肺炎的病理过程,那项是正确的()
A.逆行性健忘B.中间清醒期C.突然呼吸停止D.脑脊液漏E.伤后癫痫硬脑膜外血肿的典型表现是
羟甲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基本结构如下图,3,5-二羟基羧酸是产生酶抑制活性的必需结构,含有内酯的化合物须经水解才能起效,可看作前体药物,代表药物是洛伐他汀。卡马西平与洛伐他汀合用,可以影响洛伐他汀的代谢,使洛伐他汀的
下列定义中错误的是()。
甲县的A地和B地相互毗邻,因排水问题,A地的使用权人刘某(住所地:乙县)和B地的使用权人关某(住所地:丙县)争执不下,分别向乙县人民法院和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当外国游客会见中国人,地陪充当翻译时,应注意不要喧宾夺主,翻译中要忠于原话,尽可能与讲话人风格保持一致。若讲话人的言语有明显错误,应予以纠正。()
YouwouldbeconsideredpoorinAmericaif______.ThepurposeoftheexampleoftheAmericanIndiansgiveninthe3rdparagrap
Anofficeisthe"brain"ofabusiness.Inanoffice,figures,listsandinformationarecompiledwhichtellthemanagersor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