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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一第90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一第90题)
admin
2017-05-09
23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一第90题)
选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
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
答案
B,D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根据以上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解释宪法的职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而非全国人大。故选项A错误,不选。
《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故选项B正确,当选。
《地方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特定行政区划内设立的行使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在宪法和行政法上,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它却承担着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一级政府应有的组织与管理职能,属于一般权限的行政机关。根据上述《地方组织法》,在我国派出机关包括三种类型:其一为行政公署,对应的是第68条的第1款规定;其二是区公所,对应第68条第2款规定;其三是街道办事处,对应第68条第3款规定。然而,派出机构是指作为某一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而设置的工作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从上述定义中可知,派出机构不同派出机关,它是由政府职能工作部门设立,并且通常是基于某一单项行政职能而设立。故C选项错误,不选。
《宪法》第132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第13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上述规定,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制,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也对上级检察院负责。故D正确,当选。
这里还需要特别注意,根据《宪法》第127、128条的规定。在我国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这个问题上的异同在于:(1)检察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法院只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只是监督关系,而非领导关系;(2)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陷阱点拨:本题中,需要非常注意的是B选项,如果B选项中“部分地区”去掉,那么该选项就错误了。此选项中涉及的紧急状态的决定的问题,是司法考试的一个常考的考点,也是非常容易出错的考点。在这里作如下总结:(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3)国家主席: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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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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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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