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题)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卷二真题试卷第7题)

admin2013-11-07  32

问题 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题)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卷二真题试卷第7题)

选项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共同”故意犯罪,绝不意味着二人以上必须就故意的内容与行为方式完全相同时,才成立共同犯罪,因为不同行为人之间的行为在构成要件上部分相同的,也是“共同”。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只要行为人就部分犯罪具有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不同的犯罪之间具有重合、交叉性质时,就“共同”的部分即在重合的范围与限度内,就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由于犯罪毕竟有一部分并不“共同”,所以对共犯人存在分别定罪的可能性。如此理解,既符合共犯的一般理论,也不违背刑法规定。甲、乙共谋行抢,但对“行抢”的具体含义并未进一步明确。乙将丙的财物一把夺下转身奔逃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的行为,构成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甲乙罪名不同,但在抢夺罪的范围内可以成立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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