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委托乙去某市丙公司购买2008年新款电视80台,丙公司经理丁经与乙交谈后,了解到乙涉足电视业务不久,遂向其推荐另款电视,并保证市场畅销。乙遂改为购买丁所推荐的电视80台。甲商店收到电视后,发现该款电视为2007年旧款电视,遂拒绝付款,引起纠纷。下列论

admin2013-05-03  29

问题 甲商店委托乙去某市丙公司购买2008年新款电视80台,丙公司经理丁经与乙交谈后,了解到乙涉足电视业务不久,遂向其推荐另款电视,并保证市场畅销。乙遂改为购买丁所推荐的电视80台。甲商店收到电视后,发现该款电视为2007年旧款电视,遂拒绝付款,引起纠纷。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乙所签订合同为重大误解的合同
B、乙所签订合同为乘人之危的合同
C、乙所签订合同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D、甲商店有权拒绝付款

答案D

解析 乙所签订合同为无权代理应无异议。乙对标的物并未发生错误认识,其在购买时已经知晓所购买的非2008年新款电视,故不构成重大误解。乙当时并未处于危难境地,故不构成乘人之危。本题的难点在于,乙所签订合同是否为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可见显失公平的认定应满足两个要求:一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二是行为的后果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从题目上看,乙涉足电视业务不久,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丁利用乙没有经验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乙的行为为代理行为,其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甲商店承受,甲商店与丙公司均为经过登记专业从事交易的商主体,从事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欠缺经验问题。从结果上看,乙所购买的电视虽为旧款电视,却不一定存在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因此,不能认定构成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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