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7岁,生父母为王鹏和柳眉,由于王鹏下岗,夫妇俩经常吵架,遂决定离婚。王鹏把王英留在身边,柳眉搬到其他住处。由于王鹏每个月只能靠救济金维持生活,遂将王英送到好友张仪处,由张仪夫妇抚养。孩子与张仪夫妇感情甚好。两年后,柳眉起诉到法院要求自己抚养孩子,理由

admin2009-01-14  38

问题 王英,7岁,生父母为王鹏和柳眉,由于王鹏下岗,夫妇俩经常吵架,遂决定离婚。王鹏把王英留在身边,柳眉搬到其他住处。由于王鹏每个月只能靠救济金维持生活,遂将王英送到好友张仪处,由张仪夫妇抚养。孩子与张仪夫妇感情甚好。两年后,柳眉起诉到法院要求自己抚养孩子,理由是孩子他爹没有尽到抚养之责。而王鹏则以种种事例说明孩子与其母亲生活的不利和与其好友夫妇生活的好处。请回答以下所涉及的问题:

选项 A、王鹏
B、柳眉
C、张仪夫妇
D、都不是

答案1,2

解析 本题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资格不因离婚、分居等而发生变化,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本题中,王鹏和柳眉虽然离婚,但他们仍为未成年人王英的监护人。此外,王鹏将王英送到好友张仪处,由张仪夫妇抚养,只构成监护职责的委托,而不构成收养关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要送养人和收养人达成协议,且进行登记。柳眉作为王英的母亲,未经其同意,王鹏将王英送养他人不能成立收养关系,只能成立监护职责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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