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8年真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2008年真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admin
2018-08-01
32
问题
(2008年真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选项
A、有效行为
B、效力未定行为
C、无效行为
D、部分无效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由于欠缺有效要件,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此种行为不是当然无效,而是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裁定。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故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明知对方是境外间谍组织而为其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构成()。
某甲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9年1月1日,某甲主刑执行完毕。2009年7月1日,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某甲政治权利还应被剥夺多长时间?()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
(2012年真题)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一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2010年真题)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
随机试题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30号令),资格预审,是指在()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LindaJones’stwo-year-oldson,Reilly,wassharingahotdogonthedeckoverlookingherfriendLisaRoth’sswimmingpool.One
患者男,25岁,额部疼痛2年,检查右额窦有轻压痛。X线及CT检查可见右额窦底部有一5mm×5mm大圆形高密度阴影,最有可能的诊断为
城市防洪、防涝工程设施主要由()组成。
当事人—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
与服务对象有关的资料,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内容?( )
(1)工作试点(2)公布实施(3)提出暂行方案(4)发现问题(5)修改完善
在古代西亚重要史料《贝希斯敦铭文》中并用的文字是()。
以下声音中,质量最好的是(64)________________。
一台主机的IP地址为202.113.25.36,掩码为255.255.255.0。如果该主机需要向网络202.113.26.0(掩码为255.255.255.0)进行直接广播,那么它应该使用的目的地址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