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使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死。在此杀人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

admin2009-01-15  32

问题 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使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死。在此杀人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

选项 A、故意杀人罪(预备)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不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4

解析 甲、乙、丙是共同犯罪。参见《刑法》第25条规定的内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vK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