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04-28  32

问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答案A,B,C

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谓管辖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因此可知ABC项正确。注意: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提出,一般指被告,不包括原告和第三人;(2)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2款的规定,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若不服,可以提起上诉。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A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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