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 2

admin2008-12-16  29

问题 案情: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 2002年5月10日,李某来到杨某跑运输的地方,当着众人的面对杨某讲,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问杨某为什么还不还钱,杨某觉得当着众人的面很下不了台,心想:都是自家兄弟,这样做也太不给面子了。于是赌气说:“我没有借你钱,你不要瞎说!”李某于是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问题:

选项

答案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为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而且这是属于给付金钱的申请。李某可以向杨某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以及《民诉意见》第215条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①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③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④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可以看出,李某可以向杨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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