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和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100万元为甲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甲名下,并未约定房屋在结婚后的具体归属。之后甲将房屋用作合伙企业的出资,获得利润30万元。结婚第8年,甲和乙离婚,此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2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和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100万元为甲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甲名下,并未约定房屋在结婚后的具体归属。之后甲将房屋用作合伙企业的出资,获得利润30万元。结婚第8年,甲和乙离婚,此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2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1-06-28
37
问题
甲和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100万元为甲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甲名下,并未约定房屋在结婚后的具体归属。之后甲将房屋用作合伙企业的出资,获得利润30万元。结婚第8年,甲和乙离婚,此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2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房屋属于甲个人所有
B、该房屋属于甲、乙共有
C、房屋出资获利30万元属于甲个人财产
D、房屋增值100万元,应认定为甲、乙共同财产
答案
A
解析
关于本案房屋的归属,《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据此,该房屋为甲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关于本案房屋婚后收益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又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区分“投资收益”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不同。甲用个人房产在合伙企业投资获利属于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的个人房屋增值100万元并非投资收益,属于自然增值,应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注意:本案房屋并非属于“一方婚前首付,双方婚后还贷”情形。《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e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甲公司提供材料和图纸,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设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向陈某借了1万元,未约定利息,王某与陈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的货物存放在丙仓库中,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让乙公司自行到丙仓库提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向银行借款,以自己的自有房产抵押。张某未与银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是用于抵押的房产未登记。借款到期后,张某拒绝向银行还款,也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银行将张某诉至法院,法庭辩论终结时银行与张某仍未办理抵押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05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报价单,4月12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传真要求订购一套设备,4月13日甲公司回复传真接受乙公司的订购,但是双方要签订书面合同。4月18日乙公司将拟好的买卖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寄到甲公司;4月20日乙公司在两份合同上签字盖章,寄给
蒋某在自来水公司提供的供水协议上签字接受供水,供水协议上有一条规定: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水、漏水所造成的损失,自来水公司概不负责。某日水压过高,导致蒋某家的水管爆裂,蒋某全家人当时不在家中,几间房屋进水20公分。木地板全部泡坏,蒋某与妻子的结婚录像带全部浸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其所在国与我国订立有关司法协助条约,当其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时,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授权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张兴因欠李某借款8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张兴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张兴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此时,张兴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问: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02年司考.卷三.单4
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3000万元,向法律顾问咨询财务方面的问题。请根据上述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关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问题,公司的工作人员有如下的认识,()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休克的始动环节有______、______、______。
当传染病爆发时,对易感者应采取的措施是
检测机构的()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担任。
()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混凝土验收规范的规定确定。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将一批自产高档香水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该批高档香水无市场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8000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则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合计税
植物对园林山石景观衬托作用,又往往象征意义。下列不正确的有()。
关于冲突性人格障碍的说法,正确的是()。(2004年12月三级真题)
能够整除:3×6×9×12×15×125×625的最小四位数是多少?()
以下有关被保险人资格的说法,错误的是()。
Ifyouleftyourbookonthetableovernight,youwouldfindthefollowingmorningthatitwasstillexactlywhereyouhadlef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