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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3.3.44)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3.3.44)
admin
2016-05-05
33
问题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3.3.44)
选项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因此,被告的答辩期应当始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甲县法院受理该案并不意味着其当然地取得了排他的管辖权,若根据法律规定不该由其管辖,则其应将该案进行移送管辖,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某人获得适格当事人的资格,从时间上来说应当始于纠纷发生之时,而不是在诉讼发生之后,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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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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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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