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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B市制衣厂厂长,在其经营期间,向该市桃源老人协会借款1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书,但未能按时偿还,B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张某有诈骗行为,即于当天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后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证据不足将张某释放,为此,下列说法正
张某是B市制衣厂厂长,在其经营期间,向该市桃源老人协会借款1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书,但未能按时偿还,B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张某有诈骗行为,即于当天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后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证据不足将张某释放,为此,下列说法正
admin
2009-03-10
37
问题
张某是B市制衣厂厂长,在其经营期间,向该市桃源老人协会借款1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书,但未能按时偿还,B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张某有诈骗行为,即于当天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后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证据不足将张某释放,为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选项
A、张某应当先向B市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
B、如果B市公安局逾期未作决定,张某只能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C、如果B市公安局逾期未作决定,张某可以选择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B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D、如果张某提出赔偿其交通费、复印材料费、伙食费和工厂无法正常经营的损失,则得不到法律支持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A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因此,B项正确,C项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4)项的规定赔偿;(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可知,D项正确。因此,A、B、D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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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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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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