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22-05-24
29
问题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
选项
A、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三万元
C、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D、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答案
A,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题,单选)
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80题,多选)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大界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盘堂公司持被公示催告的汇票向法院申报权利。对于盘堂公司的权利申报,法院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83题,多选)
离婚案件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时,约定2套房屋给女方,双方签字生效后发现法院在调解书中打错字了,误写为双方各一套,问这时哪些处理是错误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0题,单选)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84题,多选)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6题,单选)
随机试题
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现场对学生进行德育,主要属于()。
Herstoryshowshowgentlestubbornnessandanindifferencetohonorsandfamecanleadtogreatachievements.
肺癌伴有类癌综合征时不可能有的症状是
A.淡黄色尿B.淡红色尿C.酱油样尿D.深黄色尿E.乳白色尿梗阻型黄疸患者可出现
A、I期临床试验;B、Ⅱ期临床试验;C、Ⅲ期临床试验;D、Ⅳ期临床试验;E、生物等效性试验;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的是
下列不属于项目式组织结构优点的是()。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不正确的做法是()。
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稳压时间一般不少于(),实际压力降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有()。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lettertoexpressyourapologiestooneofyourteachersbecauseyouwere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