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
admin
2020-12-30
31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含义。
(3)“家庭暴力”的含义。
选项
答案
(1)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2个前提条件:①调解无效。②感情确已破裂。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K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2012年法条分析57)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
符某(15周岁)唆使吴某(17周岁)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吴某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死;另外,符某和吴某共同绑架王某,在绑架王某后,符某出于私愤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012年单选25)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2013年单选29)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下列刑罚中,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密集增长战略的有()
不出现bcr-abl融合基因的疾病有
“持续改进”是质量管理体系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之一,其作用是为了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
根据给出的文字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些人类学家认为,如果不具备应付各种自然环境的能力,人类在史前年代不可能幸存下来。然而相当多的证据表明,阿法种南猿,一种与早期人类有关的史前物种,在各种自然环境中顽强生存的能力并不亚于史前人类,但最终灭绝了。因此,人类学家的上述观点是错误的。上述推理的漏洞
(95年)设矩阵Am×n的秩为r(A)=m<n,Im为m阶单位矩阵,则下述结论中正确的是【】
TomandFredaretalkingabout______.Fromtheirtalk,weknowthat______.
WhatdayisWorldMalariaDay?
Thehunter-gatherertribesthattodaylivelikeourprehistorichuman【M1】______ancestorsconsumeprimarilyavegetabledietsu
There’snoquestionthattheEarthisgettinghotter.Therealquestionsare:Howmuchofthewarmingisourfault,andarew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