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6年单选50)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必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
(2006年单选50)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必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
admin
2019-03-20
26
问题
(2006年单选50)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必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
选项
A、自书遗嘱
B、口头遗嘱
C、代书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
A
解析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据此,选A项。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都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可见,不选B、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何种行为不能体现物权的性质()。
俗语有云,“紧急时无法律”,请用侵权责任相关理论进行分析。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个选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甲租住乙的房屋,后邻居丙施工时将沙土堆放在甲租住的房屋门前,给甲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甲要求丙挪走沙土,丙以甲并非房屋所有人为由不予理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起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问手机应该归()。
在按份共有关系中,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甲看到卖淫女乙(12岁)长得极其娇嫩,觉得乙可能不满14周岁,便问其年龄,乙说自己今年16岁,甲心存怀疑但仍然与乙发生性关系,并多给1000元小费。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突然昏仆,四肢抽搐,口吐涎沫,证属风痰闭阻者,治疗应首选的方剂是
甲减患者进行TRH兴奋试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胃癌的确诊方法是
急性呼吸衰竭病人最早、最突出的表现是()
来自国内疫区的交通工具,或者在国内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当向到达的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报告,接受临时检疫。( )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欧亚大陆内部,是中国第三大省区,是中国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设S(x)=∫0x|cost|dt.
PromisingResultsfromCancerStudyAnewexperimentalvaccine(疫苗)hasshownpromisingresultsinthefightagainstlungcanc
Evernoticedhowyouseemtotakelongertogetoveranillnessifyoutakeinto【M1】______yourbedforafewdaysinsteadof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