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赵某在某商场偷到张某的钱包,即用钱包中的信用卡到ATM自动提款机,将款项提出,因提款数额受限,当天仅取出其中的5000元;第2天甲又准备再次提款时被抓获。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
赵某在某商场偷到张某的钱包,即用钱包中的信用卡到ATM自动提款机,将款项提出,因提款数额受限,当天仅取出其中的5000元;第2天甲又准备再次提款时被抓获。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2-20
30
问题
赵某在某商场偷到张某的钱包,即用钱包中的信用卡到ATM自动提款机,将款项提出,因提款数额受限,当天仅取出其中的5000元;第2天甲又准备再次提款时被抓获。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张某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立案有错误,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B、如果公安机关对赵某未采取逮捕措施,张某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不予采取逮捕有错误,可以直接将赵某予以逮捕
C、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胡某系赵某的堂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黄某当庭向法庭提出,要求胡某回避
D、赵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交付监狱执行不久被假释,人民检察院发现假释违法,应当在收到假释裁定书后的20日以内,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
8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A选项中检察院的监督方法错误;B选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只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的通知书,不可代行公安机关的职权;C选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发现审判过程中的违法现象,只能在庭后提出,不可当庭提出;D选项的表述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故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6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行政合同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说法正确的是:()(1)行政处罚适用于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公务员(2)罚款和没收财产都是对财产的强制执行方式(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的惩戒,两者并无实质上的区别(4)某税务局对买卖股票逃避征税的本局
周某聚众扰乱某高校的秩序,致使该高校无法开展正常的教研活动,影响恶劣,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同时,周某强行进入正在进行中超联赛的足球场内,又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对这两项治安处罚,该如何执行?()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王某因被李某(17岁)诽谤而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根据下列假设的条件回答问题。
田某,男,21周岁,因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作出判决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在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提出:自己犯罪属一时激愤,现在非常后悔,他相信自己能够有机会报答社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前
甲某对乙某的一块高级手表垂涎已久。一日,甲某骗乙某说要给其介绍对象,让乙某请自己喝酒,趁机将乙某灌醉,然后将乙某搀扶到一僻静胡同内.将其手表捋下拿走。甲某的行为构成:()
甲是11岁的孤女,流落到某地。人贩子乙某看见甲长得五官端正,就把她收留下来,准备养大后卖一笔好价钱。不料养了1年多后,乙与甲产生了真挚的父女感情,就不准备卖甲了。则乙某的行为属于:()
下列行为中,辩护人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定义务?()
下列行为中,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是哪一选项?
随机试题
女性,65岁,咳嗽、咳痰伴发热3天,意识不清4小时。否认糖尿病史,高血压病史12年。哪项检查能最快获得诊断
治疗痰热郁肺型肺胀的首选方剂是()
2014年4月,50岁的徐某在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时,申报的年龄为40岁,而该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2015年4月,保险公司发现了该情形。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苏州桃花坞有“家家会刻版,人人善丹青”之誉。()
匾额是中国古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示建筑物的性质,下列匾额与建筑物对应正确的一组是()。
董某故意向赵某传授盗窃方法,但赵某没有按董某传授的方法去盗窃,董某的行为是()。
在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认为
【B1】【B18】
Ifyouwanttoseewhatittakestosetupanentirelynewfinancialcenter(andwhatisbestavoided),headforDubai.Thistin
A、At6:40.B、At6:48.C、At7:00.D、At7:20.A对话中男士说他必须6:40离开,才能赶上7:00的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