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是哪一选项?

admin2009-05-12  28

问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是哪一选项?

选项 A、甲贪图便宜,从李某处进来一批影碟机销售,在得知李某的影碟机系盗窃所得后,仍继续从李某处进货并销售
B、乙系个体商贩,某日,曾与其一起服过刑的唐某找到他,说其最近一直在从事贩毒生意,现在外面风声很紧,可否将贩毒所得的80万元现金代其保存一下。出于哥们儿义气,乙将唐某贩毒所得的80万元藏匿在自己家中
C、某日,抢劫犯丙抢得奔驰车一辆,销赃后得款人民币50万元
D、丁系银行工作人员,在明知官员张某的4000万元系受贿所得的情况下,仍协助张某将资金汇往境外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191条的修订,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作了扩大,即“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罪”,所以明知是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构成洗钱罪,故D选项是错误的。丙的行为系事后不可罚行为,按照抢劫罪一罪处理即可,故C选项也是错误的。依据《刑法》第349条的规定,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其犯罪所得的,成立窝藏毒赃罪,因此,B选项也是错误的。A选项中,乙在得知这批影碟机系盗窃所得后,仍继续从李某处进货并销售的,即其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代为销售来掩饰、隐瞒的,依《刑法修正案(六)》对第312条修改,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行为方式上增加了“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外,还将本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注意如果行为人在明知的情况下,窝藏转移的赃款及其产生的收益来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或金融诈骗罪,就构成洗钱罪。如果赃款及产生的收益不来自以上七种犯罪,就构成本罪,且经《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增加了第2款,即单位可构成本罪,故A选项是正确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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