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
admin
2016-04-19
27
问题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票上作为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为4月1日。
4月5日,为向D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价款,A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4月lO日,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D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E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的效力”。但E公司一直未向D公司交货。
4月19日,E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伪造了E公司的签章。4月20日,王某以E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F公司。
B公司收到A公司交付的机器设备后,发现该机器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在与A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将该机器设备退还A公司。A公司承诺向B公司返还货款,但未能履行。B公司在解除买卖合同后,立即将该事实通知C银行,要求C银行不得对其开出的汇票付款。直到该汇票到期日,B公司也未依约定将剩余汇票金额存人C银行。
7月5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出票人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和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拒绝证明。
7月10日,F公司向A公司、B公司、D公司、E公司和王某同时发出追索通知。其中,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A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c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年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清算人。该买卖合同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对于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甲、乙、丙、丁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甲、乙为国有企业,丙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丁为外国企业。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依次为30%、30%、10%、30%。该合营企业股东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依法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有(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厂订购10吨化工原料,总价30万元,约定乙厂在同年4月中旬交货。同时,甲公司即开具一张人民币30万元的、由甲公司承兑的、付款期限为同年4月20日的定日付款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由丙公司作了保证,保证甲公司到期履行付款义务。同年
2004年5月10日,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厂提供一套机器设备,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同年9月中旬交货,结算方式为甲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甲厂即向乙公司开具一张人民币50万元、付款日期为同年9月20日的定日付款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以产生、变更或终止票据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还应交纳契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为()。
河南省焦作市下辖某县土地管理部门作出收回甲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向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后,经过审查,作出维持县土地管理部门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请分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符合法
随机试题
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救亡运动新高潮到来的是()
男孩,12岁,左大腿下端持续剧痛伴高热3天,体温39℃,寒战,头痛,食欲差,查体:左大腿下端稍肿,局部皮温高,深压痛。右膝活动时疼痛加重。化验检查:白细胞18000/ml,中性粒细胞75%。患者抗生素治疗效果不佳,采用手术治疗,手术操作中下列哪一项是
患者女,15岁。荨麻疹病史1月,其皮损主要为
参与平静呼吸的肌肉是
对一口服敌敌畏中毒的患者,治疗错误的是
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设备工程项目,尽管需要协调各个目标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是以一目标为主要目标。这说明设备监理的目标具有( )特点。
下图是小米之家五彩城店某天的销售信息。若要计算红米Note2这款手机的销售额,应在E5单元格中输入的公式为()。
TaskOne-Aim•Forquestions13-17,matchtheextractswiththeaims,listedA-H.•Foreachextract,choosetheaimofthewo
USUniversity【D1】______Exams:A.SATAcombinationofhighschoolgradesandSATscoresisbelievedtothe【D2】______offresh
A、Atatailor’s.B、Atabutcher’s.C、Atahairdresser’s.D、Ataphotographer’s.CM:IreadthattheenrollmentintheSchool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