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6-04-14
19
问题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这里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无论犯罪分子是因为一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是由于数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就可以适用缓刑。同时,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但是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只要其不构成特别累犯,同样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故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Xp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李某欲到王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忽昕到屋外有多人脚步声,只好仓皇逃走。李某的行为属于()。
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2001年9月8日下午,某村村民李某饲养的看门狗在同村屠户林某的肉铺里叼走一块肉,林某上前用棍子将狗打跑,狗在慌忙逃跑中撞上一头正在路上游荡的家猪,猪受到惊吓而乱跑时,将在此间行走的七旬老太高某撞倒,导致高老太胫骨骨折,经过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人民币2000
被告人吴某系某国有煤矿供销科科长,其月工资800余元,爱人在农村,两个孩子在身边上学,家境困难,常申请补助。但一次吴某家被盗,破案后查明罪犯盗得其现金10万余元,“良友”香烟12条,金项链3条。吴某涉嫌经济犯罪被捕,但查证属实的受贿物品仅有7000余元,吴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的特殊规定有()。
1983年5月,王某因犯抢劫罪与强奸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因服刑期间表现不错,1996年5月被假释。1998年10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多元)而未被发现。2002年4月,王某因参与一起重大诈骗犯罪行为而被逮捕,交待了自己在假释考
金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11月,金某刑满释放,经过狱警改造,金某决定重新做人,于是金某跟随一名画师学艺。因金某天资较好,进步很快,但因名气太小,他的画几乎无人问津,金某对此十分苦恼。2005年1月,金某的一个朋友在闲聊中说起驰名商标
简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及其主体、对象、基本程序和基本内容。
Susan:IthoughtyouweregoingtotheconferenceinUSAlastSaturday.Gordon:______,butIhaven’tbeenfeelingwell,soIst
随机试题
可用于治疗3岁以下儿童股骨干骨折的是【】
根据情境领导理论,说服型领导方式的含义是()
将样品点在纸片上,喷以醋酸镁甲醇液,置紫外灯下观察,呈天蓝色荧光的是( )。
患者男,25岁。因脑挫裂伤入院。医嘱给予其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其目的是()
对空调工程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原材料、成品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得到()的认可,并形成文件。
财政监督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向()方面发展。
下列关于醋酸杆菌的说法,正确的是()。
WhatthewomenIspokewithsaidwasthattheywantahusbandwhoisindependentanddedicatedtohiscareer,butthathedoesn’
Thesentence"Somepeopledonothingbutbreakthewholeprogram"maytellusthat______.Thehosthastoanswerandexplain_
Everyonewantstobehealthyandhappy.【C1】______,illnessoraccidentsmayoccurwithoutany【C2】______.Frequentlythep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