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中,最为注重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法律是( )。

admin2015-06-28  34

问题 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中,最为注重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法律是(    )。

选项 A、《钦定大清商律》
B、《破产律》
C、《大清商律草案》
D、《改订大清商律草案》

答案B

解析 考查要点:是清末的商事立法。在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中,《破产律》最为注重对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采纳,在诸多规定中都沿用了中国传统习惯,故选A项。为了考生复习的便利,现将清末商事立法的要点概括如下:
(1)《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末制定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典。
(2)《大清商律草案》因日本法学家志田钾太郎参与修订,故又称为《志田案》。
(3)《改订大清商律草案》是清末制定的最为成熟的商法典。
(4)在清末制定(或拟定)的各类商事法律中,沈家本除了参与《破产律》的商定工作外,其余商事法律,沈家本并未参与制定或拟定。
(5)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中,最重要的有三部:《钦定大清商律》、《大清商律草案》和《改订大清商律草案》。其中,《钦定大清商律》由《商人通例》和《公司律》两编组成;《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商行为、公司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组成。《改订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和公司两编组成。
    注意:
(1)《大清商律草案》不包括《破产律》和保险法,即清末对破产和保险实行单行立法。
(2)在上述最为重要的三部商事法律中,《钦定大清商律》已颁布施行,但《大清商律草案》和《改订大清商律草案》都未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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