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李某为一企业员工,2013年取得以下收入: (1)该企业实行年薪制,李某每月取得工资5000元,12月取得年终绩效工资64000元; (2)李某根据自己的创业心得,编写的长篇小说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李某预付稿酬10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

admin2014-01-25  55

问题 公民李某为一企业员工,2013年取得以下收入:
  (1)该企业实行年薪制,李某每月取得工资5000元,12月取得年终绩效工资64000元;
  (2)李某根据自己的创业心得,编写的长篇小说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李某预付稿酬10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50000元;当年李某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
  (3)当年1月初将闲置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租期一年,取得租金收入是96000元,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仅考虑房产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4)1月份购人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人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财产原值凭证;
  (6)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元。

选项 A、1200
B、1600
C、400
D、9600

答案A

解析 ①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400=1200(元)  ②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1240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③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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