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股份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上市,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某股份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上市,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admin
2022-03-15
30
问题
某股份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上市,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选项
A、平抑股市,扭转本公司股票下跌趋势
B、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C、与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D、用于奖励本公司优秀员工
答案
2,4,8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通过分析可知,选项BC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a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
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16题)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确的?(2012年卷三第6题)
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6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随机试题
中央红军长征后,留在南方坚持领导游击战争的共产党员是
甲亢病人的手术禁忌证为()
共同动脉干描述错误的是
A.蠲痹汤B.四妙丸加减C.桂枝芍药知母汤加减D.六味地黄丸E.丁氏清络饮加减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湿热痹阻证,应首选
60%.的吐温80(HLB值为15.0)与40%.的司盘8(HLB值为4.3)混合,混合物的HLB值为
山地不同风区对建筑通风的影响,下列哪项是不正确的?[2001-70]
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主要根据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的()确定。
概算指标在具体内容和表示方法上有()两种形式。
下面可以产生20~30(含20和30)的随机整数的表达式是
BackinSeattle,aroundthecomerfromtheDiscoveryInstitute,StephenMeyerofferssomepeer-reviewedevidencethattheretru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