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和乙生前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法律,对于甲

admin2013-07-02  23

问题 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和乙生前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法律,对于甲和乙财产的处理应该适用的法律是:(    )

选项 A、统一适用中国法
B、统一适用美国法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和加拿大法
D、动产适用日本法,不动产适用美国和加拿大法

答案D

解析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法的意见》中补充规定:被继承人住所地法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甲和乙的生前住所在日本,因此应适用日本法处理动产的继承问题,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和加拿大法。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S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