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与乙为多年夫妻,后因家庭琐事常发生争执,甲因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乙离婚,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与乙为多年夫妻,后因家庭琐事常发生争执,甲因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乙离婚,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1-01
25
问题
甲与乙为多年夫妻,后因家庭琐事常发生争执,甲因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乙离婚,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当不公开审理
B、应当公开审理
C、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D、当事人如不服法院对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可以以此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公开审判制度。《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AB错误;D错误,《民事诉讼法》并未赋予对是否公开审理决定的救济机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A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以欺骗性方法制造虚假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恶意诉讼,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表述,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陈某与吴某路过一居民楼,陈某的头部被楼上洪某家阳台上坠落的花盆砸伤,陈某为此花费医疗费1万元。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洪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甲某与乙某在酒店大堂发生争吵的过程中,甲某摔倒在地致使右胳膊骨折。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赔偿因撞到自己所造成胳膊骨折的损失2万元。在本案诉讼中,乙某提供在场证人丙某证明甲某摔倒不是自己撞到的,而是在争吵过程中甲某自己不慎摔倒在地上的,拒绝赔偿。根据民事诉讼
刘某与洪某恋爱多年,因性格不合,刘某提出分手,洪某多次提出和好均遭到刘某的拒绝,洪某便经常发电子邮件骚扰刘某的生活。刘某与洪某交涉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洪某对其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诉讼中,刘某向法院提供了经过公证证明的洪某所发的恐吓电子邮件,证明洪某给自己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经过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得以下列哪种理由申请撤销该涉外仲裁裁决?()
甲与朋友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A.组织因子途经抑制物B.丝氨酸蛋白酶抑制物C.蛋白质C系统D.肝素E.激肽释放酶激活后可灭活FⅤa、FⅧa的是
患者,女,60岁。高血压病史10年,长期服药血压控制在130~150/80~100mmHg,1小时前与人争吵后出现头痛、呕吐、视野缺损,遂至医院就诊,查颅脑CT见高密度影,其最可能的诊断是
有“破血”、“祛瘀生新”之称的中药是( )。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背景资料】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7500m2,地下3层,地上25层。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
采用毛利率法对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成本进行计价时,在每个季度前2个月通过毛利率法先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后计算结存存货的成本。()
担任会议主持工作的秘书,要努力促成会议形成决议,就应()。
Causeandeffectisonewaytoexplainthingsthathappenaroundus.Manythingshappenbecausesomethingcausedorinfluencedt
求下列极限:(Ⅰ)。
A、whetherB、howC、whyD、sayA本句意为:检查学生们是否为巡检员的到来做好了一切准备。空缺处填词应表达“是否”含义。故正确的答案为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