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与乙某在酒店大堂发生争吵的过程中,甲某摔倒在地致使右胳膊骨折。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赔偿因撞到自己所造成胳膊骨折的损失2万元。在本案诉讼中,乙某提供在场证人丙某证明甲某摔倒不是自己撞到的,而是在争吵过程中甲某自己不慎摔倒在地上的,拒绝赔偿。根据民事诉讼

admin2014-10-16  27

问题 甲某与乙某在酒店大堂发生争吵的过程中,甲某摔倒在地致使右胳膊骨折。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赔偿因撞到自己所造成胳膊骨折的损失2万元。在本案诉讼中,乙某提供在场证人丙某证明甲某摔倒不是自己撞到的,而是在争吵过程中甲某自己不慎摔倒在地上的,拒绝赔偿。根据民事诉讼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某提供的医院出具的治疗胳膊骨折费用的收据属于直接证据
B、乙某提供的在场证人丙某出具的证人证言属于本证
C、甲某向法院提供的酒店大堂摄像头拍摄的录像资料属于传来证据
D、甲某向法院提供胳膊骨折的X光片属于反证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是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成证据链证明待证枣实的证据即为间接证据。在本案中,甲某提供的医院出具的治疗胳膊,骨折费用的收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甲某所遭受的损欠这一待证事实,因此,该书证属于直接证据,故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是证据与举证责任的关系,本证是指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而反证是指对待证事实小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由此可以看出,区分本证与反证的核心在于当事人提出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举证责任,还是为了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换句话来说,关键在于看证据证明的事实是甭属于证明对象。在本题中,被告乙某提供在场证人丙某出具的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是甲某摔倒不是自己撞到的,而是在争吵过程中甲某自已不慎摔倒在地上的,该事实不足本案的证明对象,因此,该证人证言属于反证,故选项B是不正确的。此外,甲某向法院提供胳膊骨折的X光片所证明的事实是自已胳膊受伤的事实,该事实是本案的证明对象,因此,该X光片属于本证,故选项D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也就是派生证据)的标准是证据的来源。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来源于汪据的证据。在本题中,甲某向法院提供的酒店大堂摄像头拍摄的录像资料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因此,该录像资料属于原始证据,故选项C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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