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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简述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dmin
2016-06-13
42
问题
简述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予确认,实践中通常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但实际上,名誉权与隐私权存在许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主体范围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不仅可以是自然人,还可以是非自然人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或者非法人的社会团体等。与自然人的名誉相比,非自然人的名誉的最显著特点是它与财产利益的联系更为密切。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法人作为组织体并没有精神活动,故无隐私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享有的权利可依商业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护。 其次,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内容不同: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民事主体就自己的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并可能因此而取得财产上的利益。而隐私权是以个人生活安宁和个人生活信息不悖于自己的意志而被侵扰、被公开为内容的权利。 最后,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样态不同:侵害名誉权一般包括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而且必须致权利人名誉受到损害,才能在法律上得到救济。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向他人披露、公开,或者未经许可进行使用等等。其中,一个很显著的例子是,公布他人不欲人知的生活事实,可能并未对其名誉产生影响,却依然可构成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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