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村村民甲和乙一起到山上狩猎,因看见前面树林有一物在迅速移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料被击中的是也在山中打猎的丙,经检查,丙身中一枪,但是甲乙二人的猎枪是一个型号的,无法调查出是谁的枪击中了丙。对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某村村民甲和乙一起到山上狩猎,因看见前面树林有一物在迅速移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料被击中的是也在山中打猎的丙,经检查,丙身中一枪,但是甲乙二人的猎枪是一个型号的,无法调查出是谁的枪击中了丙。对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15
19
问题
某村村民甲和乙一起到山上狩猎,因看见前面树林有一物在迅速移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料被击中的是也在山中打猎的丙,经检查,丙身中一枪,但是甲乙二人的猎枪是一个型号的,无法调查出是谁的枪击中了丙。对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为无法辨认侵害人是谁,所以甲乙二人不承担责任
B、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二人应承担按份责任
D、应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答案
B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乙的行为导致丙的人身损害,且无法调查出是谁的枪击中了丙,符合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应由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只有B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k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一枝花有限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美国一家以生产服装为主的知名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方便业务往来,现拟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各设一个办事处。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一项是: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原告李一伦心脏病突发而住院治疗,则本案应当: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张小兰、张亦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反诉的撤诉请求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则本案可以: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货款而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王某未经乙公司特别授权,有权实施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甲女急需一笔钱,其男友乙入户丙家,盗窃得人民币5000元,从丙家出来后即把这5000元交给不知情的甲女。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张某到A超市购买自行车三辆,该超市规定,所购货物负责免费运送,但是自消费者清点数目,送上运输车即完成交付。张某付款后才发现,A超市负责送货的运输车外出送货未归。于是,张某与A超市协商,约定张某第二天来超市凭付款凭证提取自行车并由超市送货。第二天,张某到超市
下列哪种情形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
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经财产清算,管理人公布的破产前2年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数额引起企业职工强烈异议,认为管理人遗漏了法律规定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项目。根据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他们可
刘某、张某、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万元、8万元、2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李某以现金5万元人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王某的房产仅值2
随机试题
划线支票的特点为_________。
企业发生会计估计变更时,下列各项目中不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是
根据审计风险的概念,下列属于审计风险规定的情形是()。
下列配血方法对Kell血型系统的检测不敏感的是
案情:王某有一套住房三间,但是年久失修,不能保证安全。张某想租来居住,王某将房屋状况如实告知张某,但是张某说这不成问题,遂与王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租期半年,就同妻子、孩子搬人该房。两个月后,适逢雨季,该房严重漏水;张某多次提过让王某维修,但是王某一直没有维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2/60)
对于()的选址,工程地质的影响主要是在工程建设一定影响范围内,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形成的土体松软、湿陷、湿胀、岩体破碎;岩石风化和潜在的斜坡滑动、陡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问题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和威胁。
加强理论学习是会计职业道德自我教育的根本途径。()
在权益法下,当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而增加资本公积时,投资企业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言语在原型定向与原型操作阶段,其作用在于______动作,并对活动的进行起______作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