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2/60)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2/60)
admin
2021-01-31
27
问题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2/60)
选项
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困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盗窃行为”的界定,系典型的“设定观点,考查推理”型的观点设定题。对于“盗窃”行为的界定,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秘密窃取说”)界定为秘密窃取,即要求物主或管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占有才是盗窃行为;一种观点(“平和转移占有说”)认为界定为平和的转移占有,即认为只要平和的转移占有,即使“公然”即在物主或管理人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也是盗窃行为。本题是对这两种观点的考查,本案的案情是公然地平和地转移占有的情形。
(1)按“秘密窃取说”,物主知情,不属盗窃行为。因未对人实施暴力,不属抢劫行为。公然拿走,属抢夺行为。选项A正确;因抢夺行为构成抢夺罪需数额较大的要素,价值400元不属数额较大。若行为人未携带凶器,尽管属入户抢夺,则不构成抢夺罪;因不属“入户盗窃”,不构成盗窃罪;充其量只能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选项C正确。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则属携带凶器抢夺,可认定为抢劫罪,选项R正确。
(2)按“平和转移占有说”,则行为人的行为属盗窃行为,“入户盗窃”可构成盗窃罪,选项D正确。
(3)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在立法层面上,抢夺行为本应比盗窃行为严重;盗窃行为成罪的要素有数额较大、入户盗窃等五种,成罪门槛低;而抢夺行为却仍限于数额较大、多次两种,成罪门槛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W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二人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丙旁观。甲边打边掏钱向丙买羊角锤。丙递锤时对甲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甲用该锤将乙打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共同砍伐一棵路边的大树时.将路人丙砸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为杀害乙,在晚上将乙家的房子点燃,乙和乙的妻子、孩子被烧死,乙家的房子也被烧毁。对甲的罪数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逃税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汪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获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汪某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对下列行为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关于减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追诉时效的延长?()
随机试题
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_________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量值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简述世界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
充分竞争的市场上,商品价格的最低限度是()
下列药物除哪项外均有止呕作用
以下关于代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1年真题)村民甲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是()
原型化方法的基本思想是通过“______”的多次反复,最终开发出真正符合用户需要的应用系统。
A、Jackdidn’tstudyhard.B、Jackstudiedveryhard.C、Jackpassedtheexam.D、Jackfailedintheexam.A在男士的回答中,从句使用“had+过去分词”,主
A、Companieswerefightingforthegamingmarket.B、Theysawhigheconomicreturnsinthebusiness.C、Moreandmorepeoplewere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