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王、赵二人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已出租给汪某。现王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王、赵二人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已出租给汪某。现王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6-29
27
问题
王、赵二人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已出租给汪某。现王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赵有优先购买权,汪没有优先购买权
B、汪有优先购买权,赵没有优先购买权
C、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赵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的优先购买权
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合同(债权合同),物权优先于债权。所以赵某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某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R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当前我国出台一项整治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政策,制定了一个记录档案的法律法规。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媒体说在揭露这些不文明现象时要保护这些游客的个人隐私,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有人说,“正义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也有的人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谈谈你对这两句话的理解。
小材料题小王在派出所做内勤工作半年了,所长让他写一份年度总结,但是小王由于工作繁忙迟迟没有完成,领导通知明天就要上交。以下有四种方案:A.从网上下载模板,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修改,加班完成:B.向领导承认错误,请求领导宽限几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的是()。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的有()。
《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
下列选项中,属于《大清新刑律》所规定的主刑的有()。
下列选项中,符合宪法发展的世界性趋势的有()。
当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其中一种价值并不必然优于另一种价值,“个人利益”不必然要让位于“公共利益”,而是要结合具体情形寻找解决方案。这种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是()。
随机试题
患者,女,50岁。体弱多病,形体消瘦,气短乏力,纳食不香,头晕心慌,面色苍白,时嗳气,腹胀,经查诊断为胃下垂。应选
慢性轻度铅中毒的处理原则是
呕吐与呃逆的共同病机是
A、了解病情的轻重和病情的进退B、了解津液的变化C、了解正邪斗争消长的情况D、了解胃气的存亡E、了解病位的深浅从苔质的有根与无根可
患者,男性,65岁,有心房颤动病史。清晨起床自行上厕所时摔倒,家人发现其口角歪斜,自述左侧上下肢麻木。送医院检查,神志清楚,左侧偏瘫,CT见低密度影。最可能的诊断是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2015年9月真题]
对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等特殊地区,符合随军条件而无法随军的军人家属,应由所在地的( )妥善安置。
Thetechnologyrevolutionmaybecomingtopoorcountriesviathemobilephone,notthepersonalcomputer,asitdidinrichone
RELEASEALL命令的功能是()。
TheStateofMarriageTodayIstheresomethingseriouslywrongwithmarriagetoday?Duringthepast50yearstherateofdi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