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甲对其好友乙说:“今晚我请你去酒店吃饭。”乙表示同意。乙按时去酒店却不见甲的身影,结果不但没吃成饭,反而耽误了两小时的时间。乙一气之下想告甲违约,应赔偿其损失。 材料二:甲每天中午吃两碗饭,却没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一日中午,甲在食堂吃下两碗饭

admin2014-11-06  39

问题 材料一:甲对其好友乙说:“今晚我请你去酒店吃饭。”乙表示同意。乙按时去酒店却不见甲的身影,结果不但没吃成饭,反而耽误了两小时的时间。乙一气之下想告甲违约,应赔偿其损失。
    材料二:甲每天中午吃两碗饭,却没产生任何法律效果。一日中午,甲在食堂吃下两碗饭后中毒生病却产生了债权法律关系。
    运用法理学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情形的差异。

选项

答案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区别。 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等),也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团的内部关系)。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例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材料一中甲的行为之所以不属违约行为就是因其不具备合同法上的违约的条件。材料二中甲每天的吃饭行为作为一种事实其后果没有被法律固定,可以有各种各样后果,但食物中毒后引起的赔偿要求,就有了确定的法律后果,因而是一种法律事实。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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